常州市新北区九里小学领导陪餐制度
(2023年9月)
为确保学生营养计划食品安全,进一步提高食品质量和服务水平,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,根据上级有关要求,制定本制度。
陪餐人员安排表:
时间 | 陪餐人员 | 备注 |
星期一 | 潘敏 | |
星期二 | 贾建刚 | |
星期三 | 陈莉 | |
星期四 | 吴建新、贾建刚 | |
星期五 | 姜 平 |
(原则按此表执行,有事需请假,学校统一安排)
1、学校每餐安排一名行政人员进行陪餐,每次陪餐人员要有针对性的选择不同年级和班级,了解更多的学生用餐情况。
2、陪餐人员应按照安排进班随同学生一起就餐。负责对食品的外观、口味、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,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,并做好陪餐记录。
3、陪餐记录内容应包括日期,饭菜份量与质量评价,餐具卫生情况以及学生反馈意见,陪餐人签名等。陪餐人员在陪餐后详细记载。
4、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、嗜睡等明显症状,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,应当立即向学校报告,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。
5、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,认真记载陪餐记录、对危害学生健康的安全问题能及时发现或及时制止、出现明显中毒或感染症状及时报告。
6、陪餐人员因故不能陪餐的,应及时向学校报告,由学校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员陪餐,并做好相关工作。
7、校长每周应至少陪餐一次,同时要加强对食堂陪餐情况的检查,定期通报检查情况。